幼儿教育:重庆将公费培养77名男幼师
从重庆市教委获悉,重庆将按照“择优录取、公费培养、考核招聘”的原则于2017年启动公费男幼师的培养工作,培养学制为5年,计划招生77人。
以上信息是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、重庆市财政局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《重庆市公费男幼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中透露的。
据了解,在5年的学制中,1—3年级注册为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,4—5年级注册为高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籍。
第六学期学生完成高中阶段理论课学习,需要通过转段考试,成绩合格的方可转入高职院校继续专科阶段的学习。转段考试不合格的,不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阶段的学习,达到中师毕业要求的学生,可颁发中等师范教育毕业证书。
《方案》显示,公费男幼师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、住宿费全免,并补助生活费,所需经费由重庆市财政承担。1—3年级,执行中等职业教育相应资助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;4—5年级,执行高职专科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和收费政策。
《方案》对公费男幼师攻读相应学位仍有要求。《方案》规定,公费男幼师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,不得脱产攻读本科和研究生。
此外,公费男幼师未满服务期不得向本区县外其他单位流动;服务期满3年,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,可在签订协议区县(自治县)政府举办的幼儿园间流动。
公费男幼师在校学习或服务期内,未能履行协议的,按违约处理。要按相关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,并及时办理解约。